开云体育app评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开云体育app评价    发布时间:2026-05-01 06:39:39

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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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2011年收购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形成商誉8,650.73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54.83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495.89万元。

  公司于2012年收购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63,023.04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27,893.04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21,476.07万元。

  公司于2021年收购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15,183.51万元,期初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703.33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241.56万元。

  公司因收购深圳佳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后再受让增加表决权而合并形成商誉1,458.41万元,经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1,458.41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以上事项。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劲嘉股份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截至本期末,其中162名投资者案件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赔偿金额为18,874,144.59元,截至年末均已支付;剩余8名投资者案件待二审判决,诉讼请求金额2,734,833.13元,公司估计预计负债金额为2,734,833.13元。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财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预计负债”。该预计负债将减少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

  公司2025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890.41万元,计提预计负债273.48万元,以上事项将影响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3,135.39万元,2025年度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减少53,135.3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是依据公司相关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根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注3】详见后文三、(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月6日,存放“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专户(银行账号: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交“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储蓄和使用。

  3.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已结项,2021年10月21日,存放“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0010 0100 2155 26)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4.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4日,存放“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6010 0100 2092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5.鉴于“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1月12日,存放“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918 0188 0000 5548 8)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6.鉴于“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年12月17日,存放“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7.鉴于“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已结项,2022年11月23日,存放“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80 4395 6123 83)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8.鉴于“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结项,2023年7月13日,存放“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9.鉴于“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2025年10月28日,存放“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银行账号:0039 2972 0300 3399 44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于2008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银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 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1500 0106 1163 8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九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 11 月 6 日、2018年4月9日、2021年1月6日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联的内容,公司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接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接着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0.96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接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接着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下:

  2025年3月19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26日,公司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闲置募集资金1,3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3月12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00万元。

  2025年3月12日,公司归还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2025年6月16日,公司归还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5,800万元。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478.1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787,869.4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为166,693,773.41元。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附表1(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附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做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策略、生产经营的真实的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策略、生产经营的真实的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名称为“山东新型BOPP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菏泽中丰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由于公司拟将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结项后,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结项,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步终止此前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日常运营的资金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要求。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由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以上提案1.00至提案11.00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提案12.00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6年1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以上提案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以委托或现场方式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2)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前,以邮戳或公司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通过现场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原件,通过信函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提供登记资料扫描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登记资料原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资料原件后方可参会。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一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6年5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1.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赞成、反对、弃权仅能选一项,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该议案中,新增选举1名独立董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9名调整为11名,具体为新增1名独立董事与2名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完成后,董事会包括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

  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的薪酬方案按照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王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王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2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王伟,男,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工程学士。曾担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一部总经理,现任横琴淳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兼产品总监等职务,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减少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遵循稳健原则,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跨境业务及外汇结算交易日益增多,为防范汇率风险,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外汇收支情况,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从而保障业务合理利润。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外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为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业务组合。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在操作流程、风险识别、合规审批等环节出现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业务操作失误、信息传递滞后或违规交易等问题,进而引发损失。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及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降低汇兑损失。

  2.公司财金资源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该业务的管理、计划制订、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工作;所有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严禁投机与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该业务的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结果。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4.公司将严格执行客户回款计划,合理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锁定金额与时间原则上需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及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强化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逾期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7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693.88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1)项目第一阶段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产业园现有厂房二楼1500平方米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平方米装修并建设检测中心,在办公楼三楼1200平方米装修为研发中心办公室。项目第二阶段是充实完善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增加设备,通过项目组方式,全面展开技术研发及创新工作。

  (2)项目新增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主要是印刷机、烫金机、丝印机、模切机、印刷适性仪、检测仪器等设备。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172.0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326.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848.49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已完成,构建了满足需求的技术研发平台,无需再进行资金投入。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紧贴市场变化,在建设投资方面通过优化设计方案、降低采购成本、严控预算执行,设备研发通过共享资源、提高研发效率、减少重复投入,新增人员通过按需招聘、提升人均效能、控制人力成本,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鉴于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廖朝晖、葛勇、王文荣、吕成龙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葛勇、王文荣、吕成龙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自然人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乔鲁予先生、侯旭东先生、李德华先生、李晓华女士及李青山先生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自然人薪酬统计范围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对于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其薪酬按照股东会的相关决议以固定薪资形式领取,薪酬情况不在本议案的统计范围之内。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9、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长春鼎承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云普星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以及资金实际使用及需求情况,上述公司需向当地银行提出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以解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具体如下: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1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1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15、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侯旭东先生、李德华先生及李晓华女士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7、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调整完成后,董事会包括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18、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鉴于上述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成员结构的调整,独立董事由3名调整为4名,公司拟修改《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6年4月)。

  19、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20、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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