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体育app评价:劲嘉股份(00219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开云体育app评价 发布时间:2026-05-01 06:39: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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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劲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做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 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1)项目第一阶段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产业园现有厂房二楼1500平方米进行装修和安装打样及测试生产线平方米装修并建设检验测试中心,在办公楼三楼1200平方米装修为研发中心办公室。项目第二阶段是充实完善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增添设备,通过项目组方式,全面展开研发技术及创新工作。
(2)项目新增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主要是印刷机、烫金机、丝印机、模切机、印刷适性仪、检验测试仪器等设备。
包装研发技术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172.08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0,326.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848.49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已完成,构建了满足需求的研发技术平台,无需再进行资金投入。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所有的环节费用的控制,紧贴市场变化,在建设投资方面通过优化设计的具体方案、降低采购成本、严控预算执行,设备研发通过共享资源、提高研发效率、减少重复投入,新增人员通过按需招聘、提升人均效能、控制人力成本,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鉴于包装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693.88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包装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后,全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劲嘉股份”)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包装研发技术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5,693.88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对劲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